宪法修改遵循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只有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穿于宪法修改全过程,才能确保宪法修改的正确政治方向。
宪法修改过程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从中央政治局决定启动宪法修改工作,到召开会议听取《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稿在党内外一定范围征求意见的情况报告,再到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这次宪法修正案草案在形成过程中充分发扬了民主,集中了各方面智慧,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
宪法修改在宪法序言确定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宪法总纲领规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中充实“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的内容,为实现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提供了宪法依据,能够进一步强化党的领导地位的法律权威,有利于推动党的领导通过社会主义制度的执行有效落实到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各个方面。
既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准确把握修改宪法必须遵循的原则,这次修宪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必将更好地发挥宪法的规范、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更好发挥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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